腦電圖誘發試驗的目的是誘發異常腦電活動,尤其是癲癇樣異常,以提高腦電圖檢出陽性率。對于有合作能力且無禁忌癥的成人和兒童,睜-閉眼試驗、過度換氣和間斷閃光刺激是各類頭皮腦電圖檢查的常規項目,每次檢查時均不應省略。
腦電圖(Electroencephalography,EEG)是通過記錄大腦皮質電信號動態反映腦功能狀態的技術,對于癲癇的診斷和定位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在各種腦疾病、重癥醫學和新生兒領域的腦功能監測和預后評估方面也有廣泛應用,同時也是腦科學研究的重要方法。制定腦電圖在臨床各領域的技術操作指南,目的在于指導臨床正確應用腦電圖技術,提高腦電圖記錄質量,為臨床提供盡可能準確的腦電圖診斷結果,并推動診斷標準規范化及統一專業術語,以利于在專業內的交流與合作。
本指南系列由中國抗癲癇協會腦電圖和神經電生理分會組織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兒童神經科、重癥醫學科和新生兒科的腦電圖專家共同制定。在對當前國內外臨床腦電圖專業發展信息薈萃和分析的基礎上,指南提出了腦電圖在各領域的基本技術操作要求,并推薦達到更高標準。在具體實踐方面,指南不排除根據臨床需要適當采取合理范圍的變動方法,但不應降低腦電圖檢查的基本要求和臨床所應達到的目的。本指南系列包含9個部分,分別為:
指南一. 腦電圖基本技術標準 ;
指南二. 腦電圖誘發試驗技術標準;
指南三. 兒童腦電圖基本技術標準;
指南四. 視頻腦電圖基本技術標準;
指南五. 癲癇監測單元建設標準;
指南六. 癲癇外科腦電圖和神經電生理技術標準;
指南七. 危重癥持續腦電圖監測技術標準;
指南八. 新生兒腦電圖技術標準;
指南九. 臨床腦電圖報告規范。
其中指南一和指南二是對臨床腦電圖技術操作最基本的要求,指南三~八是在指南一的基礎上,對不同領域的腦電圖技術操作提出的特殊要求。指南九是對臨床腦電圖報告的規范化要求。因此本指南系列既是一個整體,各部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適用于所有開展臨床常規腦電圖(Routine EEG,REEG)和視頻腦電圖(Video EEG,VEEG)的科室和專業。但本指南不包括對便攜式腦電圖(Ambulatory EEG,AEEG)監測的技術操作要求,這是因為現在對門診或家庭長程AEEG的全程管理尚缺乏統一標準,而且從移動醫療的角度考慮,某些AEEG的方法可能超出了診斷范疇。由于當前數字化腦電圖已全面取代了以往的模擬(走紙)腦電圖,因此本指南的所有內容均基于數字化腦電圖的特點,不再包含僅在模擬腦電圖操作中使用的術語和要求,如增益、紙速、阻尼、對導聯變化和參數調整隨時進行標記等內容。
指南(二)
腦電圖誘發試驗技術標準
腦電圖誘發試驗的目的是誘發異常腦電活動,尤其是癲癇樣異常,以提高腦電圖檢出陽性率。對于有合作能力且無禁忌癥的成人和兒童,睜-閉眼試驗、過度換氣和間斷閃光刺激是各類頭皮腦電圖檢查的常規項目,每次檢查時均不應省略。其它誘發試驗包括直立伸臂試驗、驚嚇刺激、軀體感覺或本體感覺刺激等誘發試驗,則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選擇性使用。
1 睜-閉眼試驗(Open-close eyes test)
1.1 操作方法
試驗在清醒狀態下進行,令患者閉眼放松保持10s,然后睜眼3~5s,然后再閉眼10s,如此重復2~3次,觀察枕區節律的反應。對于不能合作的嬰幼兒,可由家長用手捂住患兒眼睛,達到閉眼的效果。
1.2 眼狀態敏感的測試
某些癲癇樣放電與眼狀態相關,可通過睜-閉眼試驗確認。
1.2.1 合眼敏感(Eye closure sensitivity)
如果在閉眼后5s內出現持續<3s的陣發性癲癇樣放電(多為廣泛性放電),經反復數次測試確定放電與閉眼相關,但在持續閉眼狀態下放電不能長時間維持,稱為合眼敏感,有時短暫的瞬目也可誘發陣發性放電。合眼敏感常見于特發性全面性癲癇。
1.2.2 失對焦敏感(Fixation-off sensitivity, FOS)
在視野范圍內沒有可以聚焦的物象稱為失對焦狀態,例如在完全黑暗的房間內,或睜眼近距離全視野注視一張白紙等,閉眼狀態也是失對焦狀態。保持閉眼是造成失對焦狀態最簡單的方法。如閉眼后出現持續癲癇樣放電或放電明顯增多(多為枕區放電),直至睜眼后放電才減少或消失,則為失對焦敏感,此時可延長閉眼時間并反復進行睜-閉眼測試,確認放電與持續閉眼相關。失對焦敏感多見于枕葉癲癇。
2 過度換氣試驗(Hyperventilation test, HV)
2.1 禁忌證
在行過度換氣試驗前,應詢問患者相關病史。有急性腦卒中、大血管嚴重狹窄、TIA、已確診的煙霧病(Moyamoya病)、嚴重心肺疾病、鐮狀細胞病、高顱壓及臨床情況危重患者禁忌進行過度換氣試驗。
2.2 操作方法
過度換氣試驗應在完成睜-閉眼試驗后,睡眠腦電圖記錄前進行。患者應保持坐位或站立位,盡量避免采取臥位,否則難以觀察到誘發的輕微失張力發作。試驗前應向患者說明過度換氣的方法以取得配合。首先進行至少1min的平穩基礎腦電圖記錄,測試時囑患者保持閉目狀態連續進行3min深度呼吸,呼吸頻率在20~25次/min,換氣量為正常呼吸的5~6倍。如患者不能很好掌握呼吸節奏,可令其跟隨節拍器做深呼吸。對配合程度較差的患兒,可通過引導其吹紙風車或紙條達到過度換氣目的。
對于高度懷疑典型失神發作的患者,如過度換氣3min未獲得陽性結果,可將時間延長至5min,或休息10min后再重復一次3min的過度換氣。在過度換氣結束后應繼續記錄至少3min閉目狀態腦電圖,以觀察恢復情況,如在3min后異常腦電活動(包括背景活動)仍未恢復,應繼續記錄至恢復到過度換氣前的基礎水平為止。腦電圖恢復后才能再實施其它誘發試驗。
如在過度換氣過程中出現癲癇發作,應在保證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繼續進行腦電圖記錄,之后不再繼續誘發試驗。
3 間斷閃光刺激試驗(Intermittent photic stimulation,IPS)
間斷閃光刺激(IPS)程序在各腦電圖室不盡相同,本指南參考歐洲神經電生理協會的方案,推薦以下刺激方法和程序。
3.1 測試前準備
測試前應了解患者的相關信息,包括年齡(青少年為光敏感的高發年齡),癲癇類型(特發性全面性癲癇、進行性肌陣攣癲癇或Dravet綜合征等容易發生光敏感),患者或家族成員是否有光敏感或癲癇病史等。如果患者既往有可疑或明確的光敏感發作,測試需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和理解。腦電圖室應備有癲癇持續狀態的急救藥品,以便在出現嚴重發作時應用。由于光敏感現象可能僅在某些特定的年齡段出現,因此每次腦電圖檢查均應常規進行IPS,即使以前的檢查是陽性或陰性結果。
3.2 測試方法
閃光刺激試驗應在較暗的環境下進行,房間背景光以可以觀察到患者情況的亮度為宜。應在過度換氣試驗結束至少3min以后開始。如需記錄睡眠腦電圖,最好在睡醒后再進行測試。被試者應在清醒狀態下接受測試,最好取坐位。閃光刺激器推薦為圓形閃光燈,彌散性白熾光,閃光燈前罩沒有圖形或格柵(避免產生圖形誘發效果),閃光強度為1焦耳,閃光燈與患者鼻根的距離為30cm。與長方形閃光燈相比,圓形閃光燈可對整個視網膜產生更均勻的刺激。
3.3 刺激程序
首先進行刺激頻率遞增序列: 1、2、4、6、8、10、12、14、16、18、20Hz;然后進行遞減序列:60、50、40、30、25Hz。每個頻率刺激持續10s,間隔至少7s。如在遞增序列的某一刺激頻率(如14Hz)誘發出癲癇樣放電,則停止遞增刺激,轉而開始遞減刺激。如在遞減刺激的某一頻率(如30Hz)誘發出癲癇樣放電,則終止試驗,并判斷其光敏感的頻率范圍在14~30Hz之間。如誘發出癲癇發作,則停止所有刺激程序。
3.4 不同眼狀態下的刺激
推薦在3種不同眼狀態下(睜眼、閉眼、合眼)分別進行以上序列的間斷閃光刺激,以提高陽性率并避免假陰性結果。如難以完成3種狀態的刺激試驗,可只進行閉眼刺激。對于不太合作的低齡兒童,可以只進行睜眼刺激。
3.4.1 睜眼刺激
睜眼5s后開始刺激,令被試者在刺激全程中保持睜眼狀態并注視刺激器的中心點。
3.4.2 閉眼刺激
在閉眼5s后開始刺激,令被試者全程保持閉眼狀態。
3.4.3 合眼刺激
被試者在每次刺激開始的同時閉眼,至刺激結束后即刻睜眼,直至下一次刺激開始時再閉眼,刺激結束后睜眼,如此反復。
3.5 其他視覺刺激
對電視或游戲敏感,或對特殊圖形敏感的患者可以選擇黑白條紋、棋盤格或紅色濾片等進行刺激,以提高檢查陽性率。
4 直立伸臂試驗
4.1 適應證
直立伸臂試驗的主要目的是發現和診斷癲癇性負性肌陣攣,該發作類型主要見于學齡前至學齡早期的癲癇兒童,腦電圖記錄有大量中央-中顳區(Rolandic區)棘慢復合波,特別是在清醒期也有較多放電,伴或不伴肢體抖動或跌倒,睡眠期常表現為ESES。負性肌陣攣有時會被患兒或家長忽略,同時其發作期放電與發作間期放電模式相似,單純腦電圖記錄難以發現這種發作癥狀。因此推薦對這類患兒在腦電圖記錄時均應進行直立伸臂試驗,以免遺漏診斷。此外,對懷疑為進行性肌陣攣癲癇(Progressive myoclonic epilepsies,PME)的患者,也應進行直立伸臂試驗,以鑒別癲癇性肌陣攣和非癲癇性肌陣攣或震顫。
4.2 測試方法
應在VEEG監測下進行測試。要確保雙側三角肌和股四頭肌的表面肌電圖記錄質量良好,肌電圖的帶寬設置為53Hz~120Hz。測試時令患者站立位(便于觀察輕微短暫的下肢失張力),雙上肢前伸平舉,手心向下(使肌電圖保持維持張力的穩定肌電活動,并易于發現負性肌陣攣的短暫肌電靜息,臨床則易于觀察到上肢輕微短暫的失張力下垂)。每次直立伸臂姿勢保持數分鐘直至患者不能堅持,休息數分鐘后重復測試,反復至少5次。癲癇性負性肌陣攣在肌電圖上表現為50~400ms左右的短暫電靜息,與腦電圖的高波幅棘波有鎖時關系。
5 驚嚇刺激和其他刺激誘發
5.1 驚嚇刺激
某些癲癇患者的發作可由突然的驚嚇刺激誘發,臨床常表現為肌陣攣或強直發作,少數繼發雙側強直-陣攣發作。觸發因素多為各種突然的意外刺激,如患者對刺激有心理準備時則不能誘發出發作。刺激類型多數為聽覺刺激,少數為觸覺或視覺刺激。
5.2 測試方法
推薦在VEEG監測下進行測試。清醒期在患者不注意的情況下給予突然的聲音刺激(如敲打床欄桿),或觸覺刺激(如拍打背部或頭頂),或視覺刺激(將某種物品突然呈現在患者眼前),觀察患者的反應及腦電圖改變,立位或坐位狀態下更便于充分觀察。由于驚嚇性發作非常突然,動作幅度有時較大,應注意對患者的安全保護,并注意記錄導線的長度是否滿足檢查需要。
5.3 其他誘發試驗
少數患者由特殊的因素誘發癲癇發作,如看電視、進食、閱讀、弈棋等,而且多數并非在刺激后即刻誘發,可能需要較長時間的刺激狀態才能誘發出放電或發作。應詳細了解病史和誘發因素,進而在VEEG監測期間給予相應的較長時間的刺激,以觀察臨床和腦電圖的改變 。